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湘财农税函[2005]4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乡镇财税管理信息化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
根据全省乡镇财税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建设进度,现决定分期分批开展乡镇财税管理信息化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8月20日至9月20日,各单位具体验收时间另行通知。
二、验收单位:全面开展信息化建设的126个县市区。拟分两批进行验收:2005年前全面开展信息化建设的65个县市区为第一批验收单位; 2005年开始全面开展信息化建设的61个县市区为第二批验收单位。
三、验收组成员:省厅农税局工作人员、慧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和部分县市区农税局系统管理员。
四、验收分组:验收分六组进行。按照不相互验收的原则,实行分组交叉检查(具体分组情况另行通知)。
五、验收方法:在对县市区本级验收的基础上,由验收组随机抽取两个乡镇(街道),再任选其一进行验收,并以考卷形式考核系统管理员、操作员计算机网络维护和操作水平。验收根据《湖南省乡镇财税管理信息化验收单》评议计分,计分方法是县市区本级和一个乡镇(街道)的计分加总后除以验收组参与打分的人员数,再除以2为该县市区验收得分。

附件:2005年度湖南省乡镇财税管理信息化验收单 (请在技术支持栏目下载)

二○○五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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