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基建项目审批申报
(一)、职责
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投资业主各类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年度基建计划审批、转报等工作。
(二)、程序
1、申报单位向我局写出局面申请或请示、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出具资信证明、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盖章);环保、规划等有关部门意见(盖章)。
2、对重大建设项目需实地考察。
3、拟文、签发
(三)、承诺
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由计划部门审批的项目及基建计划,在收到资料齐全后,三日内予以批复或转报;向上争资请示随到随办,所有项目审批和转报不收任何费用。
二、饲料市场管理
(一)、职责
宣传、贯彻国务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湖南省饲料管理办法》,负责向省、市计划部门申报核发《准产证》和《准销证》,规范饲料市场。
(二)、程序
申请单位向我局饲料工业办提出书面申请或请示,填写有关申报表格,附带样品。由县饲料工业办向省、市饲料工业办申报、查验,领发证书。
(三)、承诺
凡需申请办理饲料生产准产证和准销证的单位,在接到申报材料三天内派员到现场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即报市饲料工业办。
三、信息市场管理
(一)、职责
1、宣传贯彻《湖南省经济信息市场管理条例》,积极支持和引导发展信息产业。
2、对申请从事经济信息经营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培训。
3、规范经济信息市场。
(二)、程序
1、凡需从事经济信息经营的单位或从业人员先向县经济信息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2、填写申报从业表格;
3、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4、派员察看经营场地和设备配置情况,向省、市申报;
5、发给《信息经营资格证》和《信息经营个人资格证书》。
(三)、承诺
在收到书面申请及有关申报资料齐全后,五天之内向市信息中心报送材料,办理《信息经营单位资格证》和《信息经营个人资格证书》
四、价格管理及办证
(一)、职责
1、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商品价格的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全县价格管理的实施细则,指导县内有关价格管理工作;
3、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费的征收和价格争议仲裁工作;
4、负责工农产品成本和收费成本的调查工作;
5、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的办证和年检年审工作。
(二)、程序
1、价格和收费审批:
①、申报单位提交价费立项(或调整)申请及相关法律法规收费文件依据;
②、成本审核
③、拟文、签发。
2、《收费许可证》申领:
①、单位领取《收费许可证申请表》,逐项填写表格,提供申请表所需资料;
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③、审核,颁发《收费许可证》;
④、审评对《收费许可证》进行年检年审,并作出结论。
(三)、承诺
《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的办理,申报资料齐全后,三日内办理完毕,按省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办证根本费。价格审批在五天内予以批复或答复。
五、价格认证
(一)、职责
1、负责全县涉案物的价格评估鉴定工作;
2、负责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估价鉴定工作;
3、受理价格认证、价格咨询及价格信息服务工作;
(二)、程序
1、单位或个人向价格认证中心递交价格评估鉴定、价格认证委托书及有关资料;
2、查看实物或现场;
3、办理鉴定书或认证文书。
(三)、承诺
在接到价格鉴证委托书后,一个星期内办理完毕(另有约定除外)。其收费按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