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乡县委办公室
宁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创建文明来访接待室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人民来访接待工作,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2005年在各乡镇、县直单位开展创建文明来访接待室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创建文明来访接待室活动的意义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在体察民情、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施人民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一些新的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随之产生,影响着社会大局稳定,不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面对上访总量逐年上升,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异常上访的“三访”问题居高不下的新形势,如何运用新思路、树立新理念,认真接待上访群众,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上访群众提出的问题,是各级党委和政府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人民来访接待室是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接待群众来访的场所,是党和政府直接与人民群众沟通的“窗口”,是人民群众进行信访活动、咨询信访事项的“聚集地”。建设好人民来访接待室,开展创建文明来访接待室活动,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四中全会和新的《信访条例》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进“三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必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积极开展文明来访接待室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人民来访接待工作水平。
二、创建文明来访接待室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标准
文明来访接待室的总体要求是:创建文明环境,树立文明风范,实行文明管理,搞好文明接待,建立文明秩序。文明来访接待室的具体标准包括“六有”、“六做到”:(一)有接待人员,做到挂牌服务,亮证上岗。接待群众礼貌热心,听说细心,解答耐心,处理问题及时公正。(二)有接待场所,做到宽敞整洁,得体大方,适应工作,方便群众。(三)有文明公约,做到接访制度、程序和监督电话上墙,内容完整,操作性强,接受监督。(四)有科学健全的信访办理制度,做到接待、登记、受理、交办、转办、督办制度齐全,程序合法。信访事项到期结案率在85%以上。(五)有便民措施,做到笔墨、桌凳、茶水等用品和防寒降暑设备齐全,并公示来访指南或来访须知,方便来访群众。(六)有良好的接待秩序,做到正确指导群众遵纪守法,讲文明、讲卫生,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文明上访,有序咨询,群众对接访工作满意度高。
三、开展创建文明来访接待室的步骤和评比方法
(一)首批开展创建文明来访接待室活动的单位是:全县各乡、镇,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工业经济局、县建设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县房地产管理局。其他县直有关单位的创建活动计划于2006年全面铺开。
(二)评比方法:开展创建文明来访接待室创建目标考核工作,在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信访局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2005年11月下旬,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记录、台帐、报表及其他资料,进行实地考察或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的授予“文明来访接待室”称号,并在全县通报。考核结果纳入本年度信访工作考核内容,作为全县信访工作评比表彰的依据。
中共宁乡县委办公室
宁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五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