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做好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
二是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建议和重大问题;
三是做好信访预测,及时掌握和向上级反映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苗头,并及时做好劝阻和化解工作,主动协调处理带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
四是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纠纷问题;
五是承办上级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转办、批办的信访事项,并按时将处理结果上报;
六是协调处理群众赴京、到省市上访和异常、突发性信访事项,做好信访老户的稳定工作;
七是组织信访业务培训,指导基层信访工作;
八是负责三线铁路建设中的伤残民工原伤情复发医疗补助的管理工作;
九是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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